

冬奥会还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时,中国选手谷爱凌在北京冬奥会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台决赛中夺得冠军,受到广大网友称赞与喜爱。但与此同时,有细网友发现,“谷爱凌”商标却早在2019年6月就已经被注册了,2月9日,云南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行业律师,律师表示,商标申请人或将受到相应处罚。
那么问题来了,商标被抢注了该如何处理,下面请看猿创家的详细解读~
1、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商标异议是拿回商标最好的办法,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如果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会不予注册。
2、无效宣告
这种情况适用于,在商标注册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这么时候就只能提出无效宣告了,如果该商标不是驰名商标的话,就必须在商标注册成功当日起5年内提出无效宣告,同时也要提交充分的证据来说明对方属于抢注商标。
3、法院
无论是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评委的决定都不是最终结果,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都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购买
这是最后万不得已的办法了,如果以上的方式都未能拿回商标,就只能通过高价买回来,只是,购买者和前面提出异议的人最好不是同一个,否则转让者大概率是不愿意转让,双方协商好,就可以去商标局办理商标转让手续,这样也能省去很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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